回复 愤怒的黄瓜 : 赵小玲出身悲惨,不满周岁就成了地震孤儿,高中的时候,收养她的爷爷又前后去世,再次成为了孤儿,又遇人不淑,一辈子过得很糟糕,老天垂怜,她得到了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她不仅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还要改变姑姑和三个妹妹的命运……渣男,离远一点,那个兵哥哥……你怎么总往我面前凑?”
回复 比萨饼: 这部《动漫旧版横恋mu第二季》完本老书《文艺圈枭雄》,书荒的书友可以去看看。模仿是人类最重要的学习手段,也被亚里士多德称作“一切艺术的起源”。意外重生回到十年前的郑潇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强大的学习模仿能力,世间所有艺术形式他皆能形神具备以假乱真地模仿出来。张学友的唱功?周润发的演技?周星驰的搞笑天赋?洛桑尼玛的口技?甚至是篮球之神乔丹的球技……这些他都可以轻松拥有!他博采众长,化作己身惊人才华,他用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走上了文艺圈的巅峰王座!
回复 白胡子的猫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